03年底,一家民营企业投资3000多万元,在河北省邯郸县修建了一座殡仪馆,虽被县民政局认可,但却被省市民政部门以“非法”叫停。这一事件在全国引发了一场民营殡葬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大讨论。有媒体总结2003年中国内地十大暴利行业,殡葬业位列三甲。据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按人均业绩的话,殡葬业可能要超过房地产排名第一。请你对这一事件发表看法?
[解析]:无疑问,是垄断催生了殡葬业的暴利。我国殡葬行业长期挂在民政一条线上,殡仪馆或者火化场说白了就是民政局的直属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民政部有一个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殡葬事业单位应该经办多种殡葬服务项目,盈利实行殡葬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盈余分成制。也就是说上下级之间有一个分成比例,多赚多分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困难重重。一旦尝到了暴利的甜头,有关部门是不会轻易从垄断中退出的。
因此,邯郸县民营殡仪馆被“非法”叫停,不过是民政部门保护自身利益,利用政策性因素占据地域内的整个“死人”市场罢了。民政部门独家经营殡葬业,其实对殡葬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竞争推动进步,垄断走向落后。处于垄断地位的殡葬业由于缺乏竞争,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方式被动、冷硬等问题普遍存在。长期置消费者意见、呼声于不顾,不但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在遭遇丧亲之痛时,还得遭受经济上的“敲骨吸髓”,而且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法则,延缓了这些行业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的改革步伐。更为严重的是,火葬费用的昂贵,有可能促使人们尤其是城市周边的人们回到落后的土葬方式,不利于移风易俗和社会进步。
从政府行政的角度看,政企必须分开,殡葬业作为一个市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应该退出这一行业,应对国有殡仪馆和民营殡仪馆一视同仁,应以“裁判员”而不是以“运动员”的身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