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2013年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把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摆在突出位置。要认真查找分析在服务接待、业务咨询、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服务和祭扫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到位、服务管理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要从优化流程,注重细节入手,增强服务意识,突出便民利民。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发布的各项服务规范,积极推广网上预约服务、全天候热线服务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殡葬行业群众满意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改进和落实措施,做到公开、透明、诚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二、认真抓好文明祭扫引导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先进文化发展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不断强化群众文明祭扫意识。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文明祭扫活动,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组织群众采取文明健康、低炭环保的祭扫形式开展祭扫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不文明祭扫用品的管理和引导,使之真正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骨灰安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渐使移风易俗、文明节俭、节约资源、优化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殡葬活动的主流。
三、切实加强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指挥部等形式,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指挥机制,并督促辖区殡葬服务单位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祭扫安全工作。在春节前要对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建筑设施(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通道、环境、车辆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器具配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和交通疏导措施,消除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要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明确禁放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专人负责。要加强群众祭扫用火管理,防止因群众祭扫用火引发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现场监管,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三)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细化应急救援措施,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不得漏报、迟报。各殡葬服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