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与身份不符 死者被冷藏殡仪馆足足10个月
来源:
重庆殡葬网
日期:2018-09-18 1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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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而由于名字与身份不符,死者在殡仪公司足足冷藏了10个多月。今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法官的帮助下,这位死者总算顺利被送往殡仪馆火化,入土为安。
据了解,死者余永录,2009年1月16日,他与唐某在王某租赁的厂房从事该厂房的雨水沟捡瓦工作,而身在房顶的余永录不幸从厂房顶摔下,坠地受伤,随即被送往成都金沙医院治疗,当晚转院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治疗,于2009年3月25日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调查,成都市青羊区万家湾11社厂库房系刘某所有,作为厂房的出租人,他没有保证包括雨水沟在内的出租物的安全隐患,而王某找来余永录在厂房顶捡雨水沟属高空作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王某也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所以对此事故双方都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经法院判决,确定王某承担损失的35%,即120816.43元,刘某承担损失的35%,即120816.43元,王某与刘某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判决总算完美,但是难以落实。判决生效后,刘某与王某迟迟拿不到案款,于是向青羊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本案的法官钱涛表示,该案纷繁复杂:被执行人刘某王某存在财产纠纷,执行案款无法立即变现;而死者家属由于不识字,错写死者姓名,造成无法拿到死亡通知书,只得在殡仪馆冷藏10月之久,欠下高达15万余元的冷藏款项。鉴于案情的复杂,钱法官不得不四处奔波,积极与省医院与殡仪公司协调,最终使得省医院为死者家属出具死亡通知书并,并表示等案款执行到位再付医药费。而殡仪馆也将费用由15万减免到22000元,同时还答应先将死者遗体火化,等执行案款到位再结清费用。
目前,一部分执行款已经到位,而钱法官将带着这份执行款陪同死者家属前往殡仪馆火化遗体,让死者尽快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