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局按照《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核定了石桥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通过此次清理,取消了石桥铺殡仪馆洽办手续服务费、守灵服务费、殡殓基本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同时降低了灵堂租用费、丧葬用品收费标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定价工作和非基本服务项目清理确定工作将于近期全部完成。
“调价后,其他殡仪馆不得超过石桥铺殡仪馆墓位管理费核定后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次调价只针对石桥铺殡仪馆,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要在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当地公墓的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石桥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遗体 1、普通殡仪车接运 具/20公里 160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购价在20万元以下为普通殡仪车,购价在20万元以上为高档殡仪车。
接运费
二、遗体 1、遗体消毒、整理 具 300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殡殓费
▲2、冷藏柜停放 具/小时 6 含遗体进、出柜。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3、穿脱衣物 具 180 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4、普通整容
▲(1)一般化妆 具 200 含面部清洁、化妆,材料。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2)一般整容 具 350 含面部清洁、理发、修面、画眉、化妆,材料。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三、遗体 ▲1、休息室租用 次 120 每次以2小时计。配备服务员、空调、饮用水、桌凳等
殡仪费
四、遗体 ▲1、普通火化炉 具 400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
火化费
▲2、台式拣灰炉 具 900 同上。
五、骨灰寄存费(适用于殡仪馆) ▲1、长期寄存 盒/年 高档150,中档130,低挡60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含骨灰盒的安放、保管,骨灰安放证。
▲2、短期寄存 盒/月 20 以一个月为计费单位。
注:1、标注“▲”号的项目为丧属可以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2、殡仪馆正常作息时间为8:00~18:00,其余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提供的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火化等服务费加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