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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重庆企业职工死亡救济金上调吗?

来源: 重庆殡葬网  日期:2018-09-18 14:1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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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1日决定:今年10月1日起,重庆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将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其一次性救济金的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按照该决定,重庆市企业在职职工的死亡待遇人均将达到2.8万元,比现行标准翻了一番。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善后工作,缓解社会矛盾并维护社会稳定,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决定对企业职工死亡救济金标准予以上调。

    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副局长周平介绍,符合政策的调整对象共包括三类人:一是与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二是企业退休(职)人员;三是其他按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待遇的人员。

    重庆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的现行标准为:丧葬费2000元加死者7个月工资,企业在职职工的死亡待遇人均约为1.4万元。标准调整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支付;企业在职职工和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仍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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